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校教務〔2023〕15号,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為做好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在學院黨委領導下,成立由院長任組長,其他院領導和各系主任等為組員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的組織動員、資格審查、綜合成績評定等具體工作。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由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成立專家審核小組,組長為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組員為各系主任,負責相關成果的審核答辯工作。
二、資格條件
我院推免生的推薦範圍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輔修專業學生)。
(一)基本條件
申請推免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良,必修及限選課程無不及格、缺考或取消考試資格記錄;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不包含輔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3.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 具有較高的外語應用能力和水平。大學英語四級筆試成績達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級筆試成績達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主修外語為非英語語種的學生,該公共外語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5及以上。托福成績85分或雅思成績6.5及以上,亦可認為達到外語水平要求。
(二)優先條件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者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滿足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基本條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條件的,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副教授)聯名推薦,可優先選拔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
在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賽中,以太阳集团app首页為第一單位,獲得與學業相關的最高等級獎的團隊前3名成員,或第二等級獎的團隊前2名成員,或第三等級獎的團隊第1名成員;代表太阳集团app首页參加廣東省大學生運動會獲得冠軍的體育類學生;獲得全國金鐘獎的前三等獎或全國孔雀杯獎前三名的藝術類學生。。
三、工作程序
根據學校通知,完成以下工作。
(一)學生申請
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于學院規定日期前提交給學院。
(二)資格審查
1.經審查達不到基本條件的申請,學院不予受理。
2.對達到基本條件,申請按優先條件遴選的學生,學院審查優先條件資格,對于審查不通過的,視學生個人意願納入綜合評定遴選。
(三)遴選推薦
1.當符合優先條件的學生數多于學院推薦名額時,由學院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牽頭各系主任組織學生答辯确定排名順序,排序名單經學院遴選工作小組審議通過,并公示3個工作日後,報送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小組統籌全校名額擇優确定。
2.對非優先選拔的申請學生(含按優先條件遴選審查不通過同意納入的學生),學院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對學生課程成績、創新創業成績、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進行綜合評定并排序(綜合成績評定辦法見附件)。學院遴選工作小組根據學院名額分配規則确定拟推薦學生名單和備份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後,學院将推免生初選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四、名額分配規則
1.當符合優先條件學生人數多于或等于學校分配名額的,所有名額用于推薦符合優先條件學生。
2.對在優先選拔之後剩餘免試推薦名額,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綜合成績排序規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當綜合成績相同時,課程成績高者入選;當綜合成績及課程成績都相同時,通過英語六級者優先,其次通過英語四級者、再次為主修外語為非英語語種公共外語課程者,當處在同一層次時,成績高者(主修公共外語為非英語語種學生,按該公共外語平均成績高低排序)入選。
3.當剩餘免試推薦名額低于待遴選學生專業總數時,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遴選,每個專業不超過1名,選夠為止。
4.當剩餘免試推薦名額不低于待遴選學生專業總數時,每個有待遴選學生的專業保證1個基本名額,其他剩餘名額考慮畢業班學生數、一流專業、碩士點等要素按以下規則分配獎勵名額:
剩餘名額 |
1-動物科學 |
2-動物醫學 |
3-園林 |
4-園藝 |
1 |
1 |
|
|
|
2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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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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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1 |
1 |
1 |
以上獎勵名額分配完還有多餘名額的,分配辦法為:由未分配到獎勵名額的所有專業的學生不分專業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遴選,每個專業隻遴選1名學生。還有剩餘名額的: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遴選,每個專業再次遴選不超過1名,以此重複,選夠為止。 |
5.遴選非優先選拔的學生,學院按學校分配名額數的0.5至1的倍數推薦備份名單,備份名單确定規則:不分專業按學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遴選。
五、其他說明
1.學院推免生工作咨詢與申訴機構為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2.學院紀委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3.本細則基于學校文件制定,未盡事宜中學校文件無說明的,由學院負責解釋。
4.本細則經2023年5月25日教授委員會讨論及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自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往年細則同時廢止。
5.本細則僅适用于2023年度推免工作。
附件:綜合成績評定辦法
太阳集团1088vip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綜合成績評定辦法
一、綜合成績構成及計算
綜合成績由課程成績、創新創業成績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成績組成,各單項成績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課程成績×80%+創新創業成績×10%+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成績×10%。
以上計算均保留兩位小數。
二、分項成績構成及計算
(一)課程成績
課程成績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修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即以學生成績單中顯示的平均學分績點為準,換算為相應分數,作為學生的課程成績,具體對應關系按《太阳集团app首页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課程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10
(二)創新創業成績
創新創業成績由與學業相關且以太阳集团app首页為第一單位的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發表論著和專利三類成績組成(各類隻取一項代表作)。
1.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獲獎截止日期為當年8月31日)。該項分為Ⅰ、Ⅱ、Ⅲ類,Ⅰ類僅限“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Ⅱ類僅限“挑戰杯”“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Ⅲ類僅限《全國普通高校學科競賽排行榜》、《廣東省本科高校大學生學科競賽》項目。
Ⅰ類:獎項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學生加分标準如下:
級别 |
最高等級獎 |
第二等級獎 |
第三等級獎 |
第四等級獎 |
國家級 |
優先推薦 |
優先推薦 |
優先推薦 |
40 |
省級 |
40 |
25 |
15 |
10 |
市(校)級 |
15 |
10 |
6 |
4 |
Ⅱ類:獎項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學生加分标準如下::
級别 |
最高等級獎 |
第二等級獎 |
第三等級獎 |
第四等級獎 |
國家級 |
40 |
25 |
15 |
10 |
省級 |
25 |
15 |
10 |
6 |
市(校)級 |
10 |
6 |
4 |
2 |
Ⅲ類:獎項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學生加分标準如下:
級别 |
最高等級獎 |
第二等級獎 |
第三等級獎 |
第四等級獎 |
國家級 |
20 |
12 |
7 |
5 |
省級 |
12 |
7 |
5 |
3 |
市(校)級 |
5 |
3 |
2 |
1 |
各類獎項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學生分數分别=排名第一分數×0.6、0.5、0.4、0.3。獲I類國家級前三等級獎但未獲優先推薦的學生按25分/人計。同一項目獲不同級别獎勵,不重複計分。
2.發表論著(須見刊,包括紙質見刊和網絡見刊,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作者排名第一,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專著或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如在SCI、EI(不含會議論文)、CPCI-S、SSCI、A&HCI、ISSHP、CSSCI(含擴展版)等權威期刊發表文章}的計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專著或發表較高水平學術論文{如在CSCD(含擴展版)、北大核心等核心期刊發表文章}的計30分/人/篇,在一般公開刊物(出版周期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綜述論文不計分)發表學術文章的計10分/人/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等國家重要報紙上發表學術性和評論性文章的計30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3.專利。以第一完成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計50分(經學院評審答辯後,授權實用新型專利計15分、計算機軟件登記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5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創新創業成果未提及的獲獎等次及排名均不計分。
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對學生的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組織本科階段在核心或權威期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或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Ⅰ類競賽(全國賽)并獲得第三等級獎以上獎勵的學生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開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确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結果在推免系統和學院網站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納入綜合成績計算體系。
(三)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成績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該項成績基礎分為60分。參軍入伍後退役學生參加推免生選拔者,獲市級及以上“見義勇為”獎項者,被授予“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省級及以上“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學生骨幹”)榮譽稱号者,可分别加20分。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服務時長在100小時以上加2分,300小時以上加4分(志願服務時長以志願平台統計數據為準)。以上成績是指學生入我校以來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方面的成績,入校之前的不予加分。
以上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現未提及的加分項目均不計分。